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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土高原生态恢复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

信息来源:发布者:时间:2020-11-13

黄土高原生态恢复山西省重点实验室

1安全组织机构

本实验室为所长统一领导成立由重点实验室主任组长,各实验室负责老师、教授、副所长任副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,办公室设在所办公室,各实验室负责老师为该实验室的第一安全责任人
长:

长: 柴宝峰

副组长:杜自强 李素清 贾宁凤 李君剑 严俊霞 张明罡 陈建文 张晓森 刘晋仙

员:黄土高原研究所所有老师

办公室:王琰 王洋


2安全规范管理条例

一、安全用水。水龙头随用随关,下班时重点检查一次;禁止在实验室水槽和下水道排放强腐蚀和剧毒废液;发现管道漏水,破裂等情况,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和报修。

二、安全用电。实验室用电线路规范化,不准擅自拆、拉。发现线路不通和漏电,必须及时报修;严禁超载;保证实验室的电门便于开关;每天下班时,对仪器的开关电源等仔细检查,对经常使用的电器必须进行检查。

三、安全使用明火。使用酒精灯等明火,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,随用随关;学习消防安全基本知识,做到消防设施人人会用。

四、安全使用门窗。实验室门窗应该保持完整无损,谨防盗窃;每天下班时,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员必须全面检查。

五、安全使用通风橱。防止毒气散溢,通风橱的排风系统必须有效可靠,定期检查。

六、实行安全责任制。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到人,最后离开者做好安全记录。


3大型仪器室管理规则

一、为确保实验室的防火安全和清洁卫生,请进入各个仪器室的工作人员应做到:

(1)请勿带食物进实验室饮食;

(2)实验室严禁吸烟;

(3)请勿在实验室内高声喧哗;

(4)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及时清理工作台和打扫工作间,并把清洁后的仪器和工具放回原处,保持室内整洁,爱护公物;

(5)定期组织人力,清洁实验室。原则上要求,清洁卫生每周一次。

二、本仪器室的工作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,方能上机操作;若自己不会操作,须请主管老师和已考核合格者来指导。

三、用仪器须预约测试时间,并请按时到达。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来,请提前通知,以便另行安排。若超过预约时间半个小时以上仍未到者,则取消本次预约,并按实际占用机时计费。

四、测试过程中,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师。不得擅自打开各种仪器上的任何盖子,不得开启与测试无关的任何仪器。

五、仪器在工作过程中,用机人员要坚守岗位,不得擅自离开。

六、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,应负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。

七、为确保计算机的安全,严禁利用自带的硬件(U盘,手机等)拷贝数据。

八、测试完毕,要如实记录仪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状态,并将仪器及有关的电源、气源、水源关闭。经主管老师验收同意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九、离开实验室以前应认真、负责地进行全面检查,严防事故发生。

十、以上规则请大家自觉遵守。如有学生违反,第一次警告并通知其导师,再次违反规定者则取消其三周使用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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